2025年上坊片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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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2025年上坊片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10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江宁上坊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2025年上坊片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监理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施工及保修
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
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竣工决算审计等,均属于本合同项下监理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上坊片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2025年上坊片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
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
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
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
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①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1)-(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
用承诺书,无需按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1)-(6)项评审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方可发出中标(成
交)通知书。②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③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
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
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
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或监理综合资
质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有
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连续6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项
目总监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
人,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6-16 09:00到2025-06-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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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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