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正文

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20万吨/年Ⅲ类+润滑油基础油项目工程建设一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榆林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开标时间
设置开标提醒
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20万吨/年Ⅲ类+润滑油基础油项目工程建设一标段(EPC总承包),招标人为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20万吨/年Ⅲ类+润滑油基础油项目工程建设一标段(EPC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SNZB

2.3 项目概况: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20万吨/年Ⅲ类+润滑油基础油项目在石蜡过滤装置西侧布置装置区,新建 20 万吨/年Ⅲ类+润滑油基础油装置一套,包含高压进料系统、反应加热炉、异构脱蜡+补充精制反应器、氢气压缩机系统及常减压分馏系统,配套建设机柜间、区域配电室、污水提升泵站及初期雨水提升泵站。调和油罐组东侧布置罐组区,新建润滑油重油罐组(165A)、润滑油轻油罐组(165B)及附属设施。在厂区脱盐水站厂房南侧,脱盐水变电所东侧,新建 1 台工艺凝液 ORC 余热发电装置,装机容量 800kW。

2.4 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所有新增和改造部分的工艺、总图、建筑(土建/结构/装饰)、设备、管道、自控与仪表、电气、电信、暖通、给排水、HSE、消防、分析化验、防腐、保温等系统或专业的 EPC 总承包工程,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总承包建设实现中间交接,并配合投料试车,通过性能考核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成功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详细勘察、项目管理、工程详细设计(含竣工图)、采购、施工、单机试车直至工程中间交接、资料交付、协助系统联动试车及试运行、技术服务等方面工作,保证本装置正常运行并确保产品达到技术规格书所限定的指标要求,承担质量缺陷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投标人对本招标工程的环保、安全、职业健康、消防、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全面负责。投标人应配合完成各专项评价验收。

本项目的总图运输、建筑物(含土建、结构、装饰、预埋管、预埋件、预留孔洞、洞口封堵)、构筑物、钢结构(不含设备梯子平台及阀门操作平台)、采暖通风、给排水(不含消防),以上专业工程所涉及的材料采购、施工和施工场地原有建(构)筑物、管道等拆除工程,不在本EPC招标范围内,设备的采购安装含在EPC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 建设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芹河镇榆横煤化学工业园北区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工厂内。

2.6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480日历天内完成中间交接,具备联动试车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经理具有注册类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以上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3.5 投标人近三年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事故。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无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限制投标的情况。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方网站中,不存在黑名单限制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查询)。未被山东能源列入企业信用异常名录禁止交易类。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3.7.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有上述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各自分工范围内工作的资质和能力

3.7.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查验原件,如若发现所提供资料无效,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4.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的单位应具有油品加氢或裂化装置的详细设计业绩;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应具有油品加氢或裂化装置施工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单项合同额大于 3 亿元石油化工装置 EPC 工程总承包业绩。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具有煤化工或石油化工装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

业绩时间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合同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等相关资料,若联合体方式共同签订合同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验收证明材料包含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投标人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4日起至于2025年06月1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登录或升级后查看

中标监测

中标监测服务是中国能源招标网提供的独家招标服务...

入网指导

请致电平台客服了解VIP增值服务权限。
电话:010-68809365
邮箱:kefu@ai8.com.cn
登录中国能源招标网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户名
密码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