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2.项目名称:C食堂后厨和学生餐厅改造(工程) 3.项目预算:人民币贰佰零伍万玖仟元整(¥2,059,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零伍万玖仟元整(¥2,059,000.00)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C食堂后厨和学生餐厅改造(工程)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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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同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 建筑业 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即:供应商应为小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要求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文件之一: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至开标当日,未有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6月25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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