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内容浙江浙能燃****公司所属企业2025年度城镇燃气安全评估和重大安全风险点辨识服务。 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标段一:义乌、衢州、常山、开化、丽水、缙云、青田、遂昌、云和、景宁、龙泉、庆元、平阳和泰****公司; 标段二:安吉、德清、振能、平湖、建德、上虞、江滨、新昌、三界、宁海和象****公司。工作量清单详见附件技术服务要求。工作要求:中标人受招标人委托**镇燃气安全评估和重大安全风险点辨识报告的所需基本资料,按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燃气安全评估导则(试行)》(2025年第22号)和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完成城镇燃气企业安全评估和重大安全风险点辨识报告的编制工作。(2)在安全评估报告中明确所属企业场站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面积。(3)提出评估问题整改意见和相关报批工作,配合完成政府部门组织的对招标人所属企业开展的城镇燃气行业安全评估验收;协助招标人所属企业完成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公司****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网址为:https://********/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6.投标人具备燃气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城镇燃气类项目安全评估或安全评价业绩(须随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合同供货范围内容的页面)。8.燃气安全评估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凭证,且具备燃气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9.燃气安全评估小组成员中应至少有一人具备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具备燃气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0.现场检查人员应具备燃气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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