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同欣恒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庄七转伴生气处理装置地基承载力及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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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庆阳同欣恒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庄七转伴生气处理装置地基承载力及工程试验检测服务 已由 招标人 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庆阳同欣恒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庆阳同欣恒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在庄七转区域新建5万方/天伴生气处理装置1套,现对庄七转伴生气处理装置地基承载力检测,水泥、沙子、混凝土、钢材、砂浆、砖等原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检测等,并出具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
2.2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庆阳同欣恒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庄七转伴生气处理装置地基承载力及工程试验检测服务 |
对庄七转伴生气处理装置地基承载力检测,水泥、沙子、混凝土、钢材、砂浆、砖等原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检测等,并出具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工作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结算以甲方相关部门签认为准。 |
27.419643 |
含 6 %增值税以及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
说明: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工作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结算以甲方相关部门签认为准。
2.3招标范围:
对庄七转伴生气处理装置地基承载力检测,水泥、沙子、混凝土、钢材、砂浆、砖等原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检测等,并出具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
2.4服务质量标准:须遵循法律、法规,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及企业相关规定,检测报告真实有效。
2.5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3月30日。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有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专项资质)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本项目试验检测内容。
资质过渡期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或持有资质应符合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延期通知要求。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类似业绩;
提供:
(1)合同(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合同首页;②签字页;③合同或合同附件体现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相关内容);
(2)对应发票(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以上,提供发票的累计金额不少于合同签订金额的30%);
(3)项目验收合格证明资料(应有委托单位盖章确认,格式自制)
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人员要求:
本项目拟派人员至少5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检测服务人员3名,且均为本企业自有员工。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持有工程序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检测服务人员须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相关专业检测资格证书。
(提供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书扫描件)。
3.7 本招标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8其他要求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8.2投标人自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境事件、质量事故。
3.8.3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6 月 13 日23时59分59秒至2025年 6 月 18 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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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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