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沉锂一车间蒸发浓缩系统改造项目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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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沉锂一车间蒸发浓缩系统改造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察尔汗工业园。
2.2项目概况: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沉锂一车间蒸发浓缩系统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MVR进料量100m³/h(单套50m³/h,共2套)、蒸发量85t/h(单套42.5t/h,共2套),MVR车间厂房(42×24m,四层,钢框架结构)以及附属公辅工程、配套工艺管线、清洗单元改造。2024年10月11日已完成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格昆经备〔2024〕25号),现需采购项目工程监理服务,以确保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方面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最终目标的实现。
2.3招标范围:《沉锂一车间蒸发浓缩系统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即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提供监理备案资料为止的监理服务范围,包括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及配套工程等,以施工图设计及后续双方补充协议调整的范围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规定。
2.4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周期预计为2025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31日,暂定为381日历天,具体服务期限为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周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化工石油工程或机电安装或房屋建筑工程),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单项类似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项目监理服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签章页、金额页及合同范围页、合同签订日期)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1年(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在内的财务报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扫描件,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在内的财务报表,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其他人员的配备须符合工程施工监理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投标人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配备满足本项目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测量仪器、检测设备、办公设备等齐全)。
3.8投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记录,未有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证明文件: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4日至2025年6月20日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4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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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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