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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5年无线网基站异常天馈整治施工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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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解决长春已发现的天馈异常问题,需进行施工整改,以保证天馈可以有效覆盖,解决周边投诉等问题。2025年计划对162个天馈进行施工整改。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施工服务,整改长春已发现的4G现网基站异常天馈,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施工区域

工期

1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5年无线网基站异常天馈整治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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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地区

自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内完成单站整治施工

1.2.2预算金额:人民币520000.00元(不含增值税)。

1.2.3履约周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2.4工期:自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内完成单站整治施工。

1.2.5质保期:自单笔订单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2.6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为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折扣限价,施工服务费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21%,乙供材料费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供应商响应折扣高于最高响应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2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扫描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如涉及以下情况的供应商,仅需提供下列描述中任意一项即可。

①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企业,响应文件内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③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内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④供应商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1.4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至少1支不少于5人的施工团队(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除外),其中每支施工团队包括项目经理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电工人员1名、登高人员2名。各类人员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电工人员: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操作证。

(5)登高人员:2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操作证。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格证书完整的扫描件,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三个月(提供响应截止日期近12个月内的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取。所有人员不得复用,复用人员均不计取。

2.1.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4日08时30分至2025年06月1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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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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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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