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ZC2025-C2-********-LJHY-0019 项目名称:永宁镇永宁村委会高河坎产###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本###路改造硬###路线全长1.********公里,设计时速为15公里/###路基宽度为******###路面类型为水###路面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册)。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4个月(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本项目对应政策所适用行业为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备注: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价格扣除优惠比例:5%)。请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投标人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采购人将向监管部门反映,投标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特别注意:货物类采购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货物的制造商,而不是经销商。(1)永宁镇永宁村委会高河坎产###路建设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二级)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目前无在建工程。 项目总工###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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