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中医院2025年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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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服务情况:
1、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中医院2025年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数量:2项;A包:镇宁自治县中医院2025年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跟踪审计;B包:镇宁自治县中医院2025年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3、项目内容及要求:A包:镇宁自治县中医院2025年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跟踪审计;B包:镇宁自治县中医院2025年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相关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4、采购预算:本项目无具体采购预算,根据实际开展工作情况据实结算。
6、采购项目类别:服务。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不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已成功报名获取本谈判文件,并按谈判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
5.1一般资质(A包及B包):
①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加盖公章的2025年任意1个月“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或“上一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
③投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供应商2025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或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公司可不提供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④投标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提供供应商2025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凭证;不需交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公司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⑤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提交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投标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⑦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格式自拟));
⑧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5.2 特殊资质:
A包:无
B包:投标人须具备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获取谈判文件信息:
1、谈判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2025年 6 月 14 日至2025年 6 月 18 日,每天09:00-16:00;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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