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自助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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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2025年自助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次)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项目用途、名称:日立ATM设备维保
4、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1年
维保设备数量:136台日立品牌ATM
维保设备型号:详见明细表
服务内容:供应商提供的软硬件维护服务标准应与免费保修期内的软硬件维护服务标准完全相同。对设备故障维修、预防性维护、巡检、升级等各项服务活动,供应商也应免费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包括远程和现场技术支持,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源(包括文档资料、维护诊断软件和工具等),并结合设备运行状况对服务计划提出改进建议及意见。定期向黑龙江省分行负责设备维护的部门提交巡检报告,做好预防性维护工作。每次巡检对整个设备各部件进行清洁、除尘,对各模块性能进行检查和调整,对磨损或隐患部件进行更换等。每次设备巡检和预防性维护前,应提前向中行提交巡检和预防性维护计划,完成后需向中行提交有关报告备案。
响应时间:提供维修服务热线电话,维护服务响应时间为7X24小时(节假日正常值班);远程技术支持服务:7x24小时远程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和咨询服务;其中对于一般地区,在接到服务需求2小时之内抵达用户现场;对于特别偏远地区,从接到故障报告到抵达现场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故障解决时间:硬件故障要求到达现场后1个小时内解决,软件问题要求到达现场后2个小时内解决,需要更换部件的,一般应当日解决,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天。
故障解决时间:硬件故障要求到达现场后1个小时内解决,软件问题要求到达现场后2个小时内解决,需要更换部件的,一般应当日解决,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天。
维保人员资质:需通过严格的培训考核上岗工作,拥有过硬的技术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工程师服务经验至少3年以上,工作能力扎实,业务熟练。
维保人员数量:要求在黑龙江13个地市均有自有售后服务站,每个服务站至少2人。
提供服务方案:设立巡检制度,提出配套、完整、系统的维护维修细则及方案,以及在特殊情况下的应急预案。
付款要求: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自服务验收合格且收到合规有效发票之日起一次性付款。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中小企业60日/非中小企业90日,不设立保证金。该项目据实结算,最终付款金额将以与各分支行确认的实际发生维保的设备数量及时间计算为准。
差异化维保付款:根据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差异化维保,以2024年12月份设备业务量为基准,智能柜台单台日均交易量低于5笔认定为低效设备,高于5笔认定为普通设备,ATM单台日均交易量低于25笔为低效设备,高于25笔认定为普通设备,对低效设备和普通设备分别进行维保。低效设备服务标准:每年提供2次巡检服务。普通设备服务标准:每年至少提供不低于4次巡检服务。
设备类型 | 设备厂商 | 设备总数 | 低效设备 | 普通设备 |
存取款一体机 | 日立 | 136 | 28 | 108 |
5、其他采购需求:
(1)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组成产品的所有零件)不存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审查不予通过的情形。
(2)供应商违法违纪、违反采购人采购相关规定或不按合同履约等行为,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包括但不限于: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提交虚假材料、无故拒不签署合同及其它损害我行或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
3)违反我行采购相关规定,干扰我行采购活动,或影响我行业务经营正常开展的行为;
4)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
5)泄露我行保密信息的行为;
6)被纳入“负面名单”管理的行贿或廉洁问题等行为;
7)供应商评价中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行为;
8)存在故意泄露我行客户信息、欺诈、乱收费、暴力催收、虚假宣传、以我行名义对外宣传、未积极配合我行处理消费者投诉等侵害我行利益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9)入围供应商多次无故不响应我行采购邀请的行为;
10)其他损害我行利益的行为。
(3)供应商为项目购买保险要求
(4)供应商在结算时需提供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项目合同由省行渠道与运营管理部与供应商签署。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5)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我行采购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1)被宣告破产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被我行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的;
(4)被列入我行反洗钱关注名单,且根据控制措施禁止与其往来的。
3、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公司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且与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
1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13、如供应商为我行关联方,相关交易应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得违反监管禁止性规定。
14、其它必要的资质条件:原设备生产厂商(日立(中国)有限公司)指定的授权公司进行维保,且经设备生产厂商确认该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均为原厂维保。(需提供项目原厂授权书)。
三、登记
2025年06月16日至 2025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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