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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宝泉路办公区餐厅服务劳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咸阳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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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宝泉路办公区餐厅服务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宝泉路办公区餐厅服务劳务外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服务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投标单位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3日  至 2025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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