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大厦室内装修工程设计重新招标第1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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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标段名称:新媒体大厦室内装修工程设计
2.2、项目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香海湖路北、为民路东。
2.3、设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墙、顶、地六面装饰、二次电气、二次空调暖通、给排水、二次消防、软装相关(配合选型)及布置、五金、灯光照明、厨房设计硬装部分、门厅雨棚、后续配合入驻单位进行调整设计内容。与室内装饰设计内容有牵连的其他设计单位之间的综合协调;与建筑设计单位沟通、处理本合同设计内容有关的装修设计问题。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确保消防审图、施工图审查等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2.4、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300万元,新媒体孵化基地项目总建筑面积83002.02平方米,本次涉及装修总面积约21000平方米,其中含涉及厨房面积约500平方米。
2.5、项目总投资:约1300万元。
2.6、设计周期:共180日历天,本项目分批次进行设计,每批次接甲方通知后,20日历天完成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查。
2.7、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服务、工地设计代表及施工期配合服务、竣工图配合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2.8、质量标准:设计深度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并通过审核。
2.9、最高投标限价:30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5、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在注册有效期内);
3.6、类似业绩: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设计。
3.7、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2月-2025年5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退休须提供退休证明同时提供受聘单位在聘用期内的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认可。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6月17日;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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