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局2025-2027年食材配送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包组二(重招)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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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7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南澳县税务局2025-2027年食材配送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包组二(重招);包组二:食堂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2、服务期:服务期2年(2025年7月16日至2027年7月15日)。项目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签订后第1个月为试用期,如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立即终止合同。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本项目包组二预算人民币¥74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2025年7月16日至2027年7月15日)。项目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签订后第1个月为试用期,如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立即终止合同。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包组二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相关行业(餐饮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如实作出承诺;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3日 至 2025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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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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