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长三角汽车商贸城电子商务基地二期桩基及实体检测项目的招标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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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平湖市长三角汽车商贸城电子商务基地二期桩基及实体检测项目服务供应商1家 |
1 |
家 |
73.6万元 |
见招标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①②项或①③④项要求: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单位;
②建设厅颁发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
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行业对应)(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微型企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时间、获取时间
(一)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二)获取采购文件:(登录后查看)
(三)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06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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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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