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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湖滨新区井头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结余资金增做工程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宿迁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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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项目名称:2024年度湖滨新区井头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结余资金增做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97843.07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2024年度湖滨新区井头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施工地点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井头街道1个行政村,主要包含水利设施、田间道路工程、农田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

3.联合体响应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谈判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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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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