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剩余未售商品房租金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 包头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1)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2)采购内容:棚户区剩余未售商品房租金评估服务
(3)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出具成果文件
(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须为在省级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5)单位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6)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1日-2024年06月1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