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水环境整治(一期)项目泵站配套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一期)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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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明光市水环境整治(一期)项目-泵站配套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一期)(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3日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明光市水环境整治(一期)项目-泵站配套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一期)(二次)
最高限价:85000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日取水能力3万吨取水浮船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包括船上泵房、进、出水管路、舾装设备、摇臂装置及输水管道人行栈桥、泵、阀、真空系统、仪表等设计图纸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提供的仅为工艺出图,船体构造及钢构均由中标厂家统一设计,出具最终生产图后交由设计院及业主审核通过后方可制造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12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三级IV类以上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或省级及以上船检部门出具的船舶建造适检条件评估证明;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
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
4、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信誉要求①-⑩项情形之一的, 接受 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3、4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7月0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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