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HCJS-G2025-0001 项目名称###市清江浦区盐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胃肠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5万元 采购需求###市清江浦区盐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胃肠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0日内所有设备供货并安装调试到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备案)证》(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备案)证》; 2.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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