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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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瓮安县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元):765490.11元
最高限价(元):765490.11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瓮安县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65490.1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建设规模为1000亩,低效林改造采伐、补植鹅掌楸和抚育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8个月(即2025年7月至2026年2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单位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投标人须需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并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农、林、牧、渔业”划型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4.申请人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①、具有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者身份证;③、根据《黔南州财政局关于鼓励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黔南财采〔2024〕2号),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实行承诺制,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注:1.如供应商没有提交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的,应提供其满足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1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6月18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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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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