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卷烟厂2025年度地坪维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海东地区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1.招标条件
楚雄卷烟厂2025年度地坪维修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楚雄卷烟厂2025年度地坪维修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256
2.3招标范围:对楚雄卷烟厂制丝车间主生产区域(包括预处理区域、主、辅线生产区域、梗线生产区域及车间通道)的原破损、污染彩砂地坪处理后重新进行铺设为研磨型环氧彩砂地坪和环氧彩砂自流平(设备下部),约13853平方米。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及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楚雄市。
2.5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37日历天。该工期包含了最终提供给招标人正常使用成品所需要的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的时间及技术间歇时间。工期自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期之日起计算。
2.6质量要求:执行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和云南省有关现行的工程建设规范、规定、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的施工验收、检验、评定的标准、规范。认真、全面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承诺,确保工程施工一次验收合格。
2.7投资规模(含税):615.416675万元。
2.8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9出资比例为:100%。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④未被列入“黑名单”;
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⑥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和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⑦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①若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若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5其他资格要求:
3.1.5.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2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现阶段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说明:若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二)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②技术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专职安全员:拟派往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2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说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分别由专人担任不得兼职,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注: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6日前……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上传及开标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9:00。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