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研发及培训中心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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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华泰证券研发及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江苏南京生态科技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生态岛备〔2022〕9号批准建设。本项目业主单位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建公司南京河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受托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电箱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配电箱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2.2工程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北部地区,绿水街以南,发展五路以北,中心大道以东,科技路以西。
2.3招标内容及范围:动力配电箱(柜)、照明配电箱、控制箱设备采购,具体界面详见界面划分。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2.4.1交货期:自收到买方设备排产通知单之日起至设备到达现场交货完成之日止,交货期不超过3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资格预审申请费用:申请人应承担其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资格预审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诚信库中获取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为准。)
3.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自2022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所投品牌单个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及以上的配电箱业绩(若合同含配电箱以外其他设备,配电箱金额须在150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协议书、增值税发票、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金额以增值税发票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合同以诚信库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所投品牌低压配电箱相应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4财务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3.5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6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并提供承诺书:
3.6.1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2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招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3.6.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4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申请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资格预审申请人近3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是否接受联合体申请:否。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6 月17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5年 6月24 日上午 9时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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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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