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医共体县域医疗数据共享平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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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龙井市医共体县域医疗数据共享平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服务)采购项目
4、标段划分:一个;
5、预算金额:442.5800万元;
6、最高投标限价:442.5800万元;
7、采购内容:对医疗数据共享平台进行采购建设(含软硬件)(具体采购明细详见采购需求)
8、采购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9、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90日历天内完成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合格标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为2025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磋商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12日8时30分至2025年6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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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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