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西机务段包西检修车间设施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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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机务段 委托,现就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西机务段包西检修车间设施维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招标项目明细表
标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税率 |
一 |
1 |
包西机务段包西检修车间设施维修 |
详见施工图 |
项 |
1 |
9%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4、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7、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8、申请单位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06 月 11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06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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