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北路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昆明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昆明市五华区绿色城市更新改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翠湖北路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非政府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翠湖北路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2.2 项目概况:为完善翠湖周边公共设施,满足游客需求,提升翠湖旅游体验感,翠湖北路与翠湖东路交叉位置新建部分公共设施,内容主要包含广场景观绿化(约 400 平米)、公共建筑(建筑面积约 91 平方米)。
2.3 采购范围: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配合完成审图公司对施工图的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如需);配合采购人报批、专家咨询、专家论证、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完成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提供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配合等。
(2)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及完成工程项目竣工相关的服务内容等,并负责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成交人需配合采购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
2.4 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2.5 工期:40 日历天(设计周期 10 日历天,施工工期 3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和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市相关规定,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满足图纸审查要求。最终本项目设计通过相关部门的报批、报建等相关内容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采购规模:约 95 万元。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须具备)。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须具备)。
3.3 财务要求:提供 2022 年-2024 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供应商成立时间若不足 1 个年度的,则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润表或损益表)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说明。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4 项目组配备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并提供 2025 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2)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或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并提供 2025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3)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并提供并提供 2025 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3.5 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查询结果);(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 号)对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 2025 年 6 月 5 日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