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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污泥处置厂接收的东墩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委托第三方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漳州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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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概况1、招标人:漳州城****公司2、**:福建省闽建工程造****公司3、项目名称###市污泥处置厂接收的东墩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委托**项目需委托**生产的污泥进行处置。现需由≥3家有机肥厂共同承担处置,每家日保底处置量不得少于40吨,做到污泥日产日清,以确保污泥得到及时稳定的处置,减少对生产运行的影响。堆肥厂需进行车辆进厂计量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费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污泥处置能力进行日处置量和处置价格的填报,在各自污泥处置能力足够的前提下完成污泥处置。注:鉴于漳州东墩污****公司已与南靖鑫****公司签订《污泥运输合同》,故本项目污泥运输由南靖鑫****公司负责。其中,东墩污****公司仅承担30km(含)以内的运费,超过30km(不含)以外的运费需由中标人负责,需由中标人按(实际运输距离-30km)元/吨的价格支付给运输单位。5、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6、招标最高控制价:人民币********元/吨(包括税费、环境保护、完善、处置费、人工、水电、管理费、利润、税收、安全生产等所有费用)。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1、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生产经营场所须具备污泥处置相关的项目环评报告(表),并提供项目环评报告(表)及批复;3、投标人需提供处置(堆放)场地###市东墩污水处理厂距离公里数的相关证明材料[以提供的电子地图上标注投标人处置(堆放)点到###市东墩污水处理###路###路线为地图自有标注的交通干道,并满足运载车辆通行需求)截图为准###路线图上必须标注处置(堆放)点###市东墩污水处理厂的地理位置、行车距离];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投标资格;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6、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7、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对要求单位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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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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