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铁惠山站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智能化环境适应性模式评估平台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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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城铁惠山站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智能化环境适应性模式评估平台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33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35.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城际铁路惠山站区管理委员会拟采购一套智能化环境适应性模式评估平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天内全部设备、材料全部运抵现场,并进行安装、调试,要求硬件安装完善,软件系统调试至功能完全实现,需要兼容使用的设备调试完成,方为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经相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5.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复印件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投标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复印件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被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由投标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合法提供本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内(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3年,则要求供应商自成立以来),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被授权代表应为投标供应商在职职工(提供由投标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拒绝被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u201c信用江苏u201d网站(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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