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N-2025-047 项目名称:普洱边境管理支队“戍边E家”群防群治应用程序开发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普洱边境管理支队“戍边E家”群防群治应用程序项目,包含移动端小程序、后台管理系统、云服务器及配套产品、满足安全等保三级测评的相关安全产品,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系统上线运行等安装调试工作并验收合格,并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的运维服务(该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完成ICP备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 %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中国执****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现场工作人员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随采购档案一并存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果财务报告中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供应商需做说明)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除外)【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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