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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分公司2025年汇聚机房电源配套设备及应急发电机组维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 北京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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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名称:乌分公司2025年汇聚机房电源配套设备及应急发电机组维修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工程量:
标包1:采购2025年乌鲁木齐市分公司汇聚机房183台开关电源和353组蓄电池的维修服务。
标包2: 采购2025年乌鲁木齐分公司汇聚机房2台精密空调(≥60KW)、8台精密空调(< 60KW含列
间空调)、247台汇聚机房柜式空调(3P/5P)和12台新风节能机的维修服务。
标包3:采购2025年乌鲁木齐市分公司16台发电机组的维修服务。
1.3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3月31日,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
12月31日,剩余时间为合同结算考核日期。
1.4项目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新疆移动要求。
1.5服务地点:乌鲁木齐各区县。
1.6本项目划分3个标包,中选3家,每个标包中选1家,份额100%。

1.7本项目标包1汇聚机房开关电源系统维修报价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351600元,标
包2汇聚机房空调维修报价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100000元,标包3发电机组维修报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1.8项目预算:标包3发电机组维修,不含税金额21.41万元,税率6%,含税金额24.1933万元。
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比选文件中载
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对应答人递交的比选应答文件进行审查,有任何一项因素不满符合审查标准的
,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不对资格审查不满足要求的应答人进行评分。

二、资格要求
2.1应答人资格:应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2纳税人资格: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业绩要求:
标包1:应答人应具备至少【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业绩类型包含开关电源的维修类或安
装类),业绩累计金额(合同加框架)应不少于5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22年1月
1日至2025年4月30日之间。
标包2:应答人应具备至少【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业绩类型包含机房空调的维修类或安
装类),业绩累计金额(合同加框架)应不少于1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22年1月
1日至2025年4月30日之间。
标包3:应答人应具备至少【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业绩类型包含发电机组的维修类或安
装类),业绩累计金额(合同加框架)应不少于5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22年1月
1日至2025年4月30日之间。
一、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①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②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一张】发票电子文档(包括发票扫描件、发票照片电子版、电子发票文
档、发票截图等能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材料)及该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
③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有效发票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对应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单项
合同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包括发票扫描件、发票照片电子版、电子发票文档、发
票截图等能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材料),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
二、评审描述及提供资料要求
1、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框架合同
无具体金额予以认可)、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
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
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2、查询结果验真所截图片必须是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该发票无效,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
供虚假资料认定。
3、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
资料认定,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列入负面行为供应商,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发票有效性的
基本要素至少包括: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
;2)产品名称应与对应有效合同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否则不计入业绩;(3)发票开具时间
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之间,且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4、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如合同不只包含上
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应答人须将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单独列出,并提供合同正文或订单或
结算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入业绩金额之中。
2.5不接受应答的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
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信誉要求:满足《经营状况承诺书》。
2.7其他要求:未列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清单(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
的产品类别)。
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在
应答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
06月04日21时00分至2025年06月12日2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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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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