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8#楼室内装修工程项目经理部配电箱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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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需求日期 |
分部分项 |
备注 |
1 |
总配电箱 |
8-1NALp |
台 |
1 |
武汉江夏智能制造产业基地 |
以需方需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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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照明配电箱 |
AL21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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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照明配电箱 |
AL11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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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照明配电箱 |
AL22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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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照明配电箱 |
AL31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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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照明配电箱 |
AL32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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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照明配电箱 |
AL41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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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空调配电箱 |
WDAPKT1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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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空调配电箱 |
WDAPKT2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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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空调配电箱 |
WDAPKT3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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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空调配电箱 |
WDAPKT4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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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会议厅配电箱 |
8-4ALHYT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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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消防端子箱 |
JBF-11A/X |
台 |
4 |
二、有关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涵盖询价物资种类,且合作中途不得变更;有特殊资质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1.2拥有标的物资近三年需通过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质量合格检验、检测,并提供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1.3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1.4所供材料到场验收不合格的,报价人须无条件退换货,并在规定时间内更换合格的材料到场。
2.报价资料要求:
2.1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有效期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2物资报价为货物生产到站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到需方工地价格以及税金、运杂费、装车费、试验费(出厂前的)、保险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特殊情况,不含税单价不予调整,税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予以调整。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4.验收标准:产品生产质量与产品质量检验等有关标准。
5.结算方式: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对账周期,需方办理结算手续后,根据需方资金状况进行支付。货款按月结算,货到工地验收合格(供货方及时开出发票经物资部点验、财务入账)后30天内支付上期货款总金额的70%,在相应工程施工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从需方业主整体验收完成后起算,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满后2个月内无息支付。
6.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使用票据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实际计价结算总金额的30%,票据期限不超过6个月。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其他贴息费用。
7.报价有效期: 120 天。
8.图纸、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报价前请先与项目联系,确认技术参数等相关问题,请联系:李杰 联系电话:18107105058。
三、报价资料投递: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7日10点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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