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职工食堂菜类(蔬菜类、水产类、禽蛋类、肉类、冷冻食品、豆制品)物资供货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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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项目编号: HZHJ
二、 招标项目名称: 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职工食堂菜类(蔬菜类、水产类、禽蛋类、肉类、冷冻食品、豆制品)物资供货采购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职工食堂菜类(蔬菜类、水产类、禽蛋类、肉类、冷冻食品、豆制品)物资供货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四、 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食品批发、零售许可证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1:00;下午 14:00—17:00。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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