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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医院采购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治疗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项目(脑功能监护脑电图仪、儿童肺功能仪、儿童纤支镜)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保山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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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5-G1-********-BSGC-0004 项目名称###县人民医院采购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治疗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项目(脑功能监护脑电图仪、儿童肺功能仪、儿童纤支镜) 预算金额(万元):110 最高限价(万元):90 采购需求###县人民医院采购脑功能监护脑电图仪、儿童肺功能仪、儿童纤支镜等一批医疗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和辅助材料的采购、运输配送、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满为止。交货期:签订合同接到供货通知后30天内供货(含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县人民医院采购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治疗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项目(脑功能监护脑电图仪、儿童肺功能仪、儿童纤支镜):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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