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 2.项目名称:2025年食用农产品综合性定量抽检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项目预算:人民币25,000,********元 5.最高限价:最高支付上限:人民币25,000,********元 6.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2025年食用农产品综合性定量抽检 1 项 采购2025年食用农产品综合性定量抽检服务 /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属于长期服务项目。长期服务合同累积履约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十六个月。采购人可视成交供应商履约服务情况,选择是否续签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响应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四)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市政****网”(http://********)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八)响应供应商不存在#****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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