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招标采购-2025-3-1河南硅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选聘非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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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年化费用为发行金额的1.5‰/年;
最高限价:年化费用为发行金额的1.5‰/年;
5、采购需求:本次项目选聘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以最终批准发行规模为准)的河南硅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包括非公开发行一般公司债券和非公开发行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等专项品种,不同品种发行规模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确定,合计规模不超过10亿元)的主承销商,项目期限根据产品实际情况确定,项目收费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债券融资咨询、债券申报材料编制及协助债券申报、发行、挂牌、销售、存续期管理等服务(具体内容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期(含5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当具备承担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采购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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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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