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壶镇石兴路(明陇路至安居东路)市政配套工程(教工路至明陇路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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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壶镇石兴路(明陇路至安居东路)市政配套工程已经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缙发改投资〔2020〕18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9-331122-48-01-015390-000,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算投资5795.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64.71万元。本项目为新建道路工程,道路全长998米,宽36米,横断面形式为:4m(慢行绿道)+1.5m(分隔带)+10.5m(车行道)+4m(中央分隔带)+10.5m(车行道)+1.5m(分隔带)+4m(慢行绿道)=36.0m(标准红线宽),路面形式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管线、景观绿化、亮化、交通标志标线等配套工程。
2.2招标范围:本次工程范围南起教工路,北至明陇路,桩号为K0+612~K1+013.507。本次主要内容为新建道路工程、人行道、给排水、照明、电力、交通设施及绿化工程等,通信工程及交通智能系统本次不计入内(具体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4458798元。
2.3施工总工期:27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类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开工证明材料,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合同;(2)业主证明;(3)工程中标通知书;(4)开工证明材料;(5)其它材料。
3.4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5月27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7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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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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