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系统增补设计服务征集竞争性谈判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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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范围及要求
1.2 工期/服务期:投标方在签订合同后接到招标方通知后60日内,提供初版的PDF版施工图供招标方审查。投标方在收到招标方施工图审查意见后10日内提供最终版的纸版和电子版图纸。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投标方完成项目设计图纸初稿并经招标方确认后,按招标方通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招标方办理挂账手续后次月支付30%的合同款;投标方完成终稿并通过招标方审查后,按招标方通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招标方办理挂账手续后次月支付剩余的70%的合同款。
1.4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电汇。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2企业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GB1或GB2及GC2级及以上压力管道设计资质。
2.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谈判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3.业绩及其他要求
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5月24日起至2025年5月28日23:55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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