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邮政业务部分体空调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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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编号:DGC
三、采购内容:拟采购一批分体空调设备对采购人邮政业务部使用的三层办公及三楼大会议室等公共场地进行安装。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交货到项目实施地点,并完成设备的安装和检测。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23.94万元(含税)。
五、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采购1家供应商。
注:供应商须以“项目”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项目”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供应商。【注: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评审时以代理机构在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东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或负面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五)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近三年与采购人发生合同纠纷的供应商及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响应。【注: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注: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七)供应商从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一个空调采购类业绩。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以上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签字页)等;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业绩,不予认可。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3日到2025年5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每份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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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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