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总务后勤物资采购供应商遴选(包三:办公用品)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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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2(万元)
6、最高限价:22(万元)
7、采购需求:采购一家供应商服务期内为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供应办公用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完成。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24日至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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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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