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内容原招标公告中的3.投标人资格要求现修改为: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制造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同类设备的供货业绩5台及以上。(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以合同计,需体现双方名称、标的内容、签订时间及盖章等页面,否则业绩无效)********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代理开标当日查询为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不开展端到端的销售或无法直接参与投标的销售情况说明原件(格式自拟)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原件;(若针对本项目授权函中包含了制造商不开展端到端的销售或无法直接参与投标的情况说明,可提供一个授权函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容不变。二、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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