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舜大厦A座9-41层(11、27、28、29层除外)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广州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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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相应承接能力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的规定换领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二、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需满足)三、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的主办方提供):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考核生产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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