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泉街道镇区闲置地块复绿及周边绿化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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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99.76万元(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对汤泉街道闲置地块进行复绿,对银泉广场、亲水公园等其他零星地块绿地进行绿化养护,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3 供应商被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u201c中国政府采购网u201d(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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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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