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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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抚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抚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 JZG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据发行过程的全部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组织中介机构设计发行方案、制作发行申报材料、上报监管机构;组织承销团承销,并配合公司完成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上市和登记托管等工作;能够提供投融资、资本运作等方面专业咨询,协助公司制定资本运作方案
2.3 服务期:不超过5年期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其他: 发行规模:公司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经营的证券公司且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质
(2)信誉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禁入或限制经营名单: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证监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主管机构列入(或未在处罚期内)市场禁入或限制经营名单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6) 其他要求:同一金融机构及其控股的分支机构仅允许一家机构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若出现两家及两家以上属于同一系统的金融机构参与报名时,则由其内部协商只确认一家,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协商,属于同一系统的金融机构投标人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2025 年5月22日0时至 2025 年5月29日24 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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