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自来水户表改造工程施工标段、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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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地点:延安市宝塔区范围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宝塔区范围内47个小区7119户自来水表改造,改造内容为给排水管网、智能水表、智能消火栓、阀门井等工程。
(一)改造给水管网共计63717.37米,包括DN20塑料PP-R给水管14617.62米、DN25塑料PP-R给水管3400.88米、DN32塑料PP-R给水管6082.46米、DN40塑料PP-R给水管15436.61米、DN50塑料PP-R给水管22633.48米、DN63塑料PP-R给水管456.96米、DN70塑料PP-R给水管885.36米、DN80塑料PP-R给水管204米;
(二)改造智能水表10114块、智能消火栓1347套;
(三)拆除及新建圆形砖砌阀门井814座。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概算总投资额:3001.29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且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3.2.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且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3.3.信誉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库”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5月27日(登录后查看)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09时00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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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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