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反应堆压力容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3-HW-GKZB-250034)
(华能招标编号:HNZB2025-05-2-182-0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反应堆压力容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成都核总核动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反应堆压力容器采购标段包1。
2.4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的反应堆压力容器、反应堆压力容器支承、堆内测量密封结构、反应堆压力容器保温层及相关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在役检查试块、辐照监督试料等物项。本次采购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物项名称 交货时间(下列两种表述以先到时间为准) 交货地点
1 1号机组反应堆压力容器 EOC+43个月或FCD+28个月 海运设备在总承包方指定的码头船上交货;陆运设备在采购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 1号机组反应堆压力容器保温层 EOC+35个月或FCD+17个月
3 1号机组反应堆压力容器支承 EOC+38个月或FCD+20个月
4 1号机组反应堆压力容器支承预埋件 EOC+23个月或FCD+8个月
5 1号机组堆内测量密封结构 EOC+47个月或FCD+32个月
6 1号机组辐照监督试料 EOC+35个月或FCD+20个月
7 2号机组反应堆压力容器 EOC+53个月或FCD+38个月
8 2号机组反应堆压力容器保温层 EOC+45个月或FCD+27个月
9 2号机组反应堆压力容器支承 EOC+48个月或FCD+30个月
10 2号机组反应堆压力容器支承预埋件 EOC+33个月或FCD+18个月
11 2号机组堆内测量密封结构 EOC+57个月或FCD+42个月
12 2号机组辐照监督试料 EOC+45个月或FCD+30个月
注:1)具体供货范围以合同为准。
2)上述交货时间中的FCD均是指1号机组的FCD时间。
3)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及易耗品等随相应设备同时交付;在役检查试块随1号机组反应堆压力容器设备同时交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压水堆核电厂核安全1级反应堆压力容器、设备支承件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3年审计报告,近3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净利润至少1年无亏损。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 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成立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
3.4 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人的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2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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