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保障性租赁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昌吉市保障性租赁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98号地块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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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昌吉市保障性租赁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98号地块EPC总承包-监理
2、建设地点:昌吉市
3、项目规模:98#地块总用地面积 26613.4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47349.92 ㎡,其中:新建住宅9栋建筑面积为
28393.07㎡,新建配套用房3栋建筑面积为1783.84 ㎡,新建门卫室建筑面积为 16.54 ㎡,容积率为 1.13,建筑密度
18.66%,绿地率为 35.39%,新建地下车库共11108.3㎡,停车数为 265 个。配套建设景观、绿化、给排水、消防、暖
气管网、室外照明、监控、围墙等设施。
4、工程投资额:17000万元(监理概算:185万元)
5、资金来源: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本级配套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25年7月10日开工,2027年12月31日竣工。总工期905天(日历日);其中设计服务周期7天(日历日)(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核),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并和施工工期同步。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阶段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提供有效的进疆承揽业务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具有2024年11月-2025年4月在职单位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表;2025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作出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总监理工程师。
三、评标办法:采用新建建(2016)49号文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1日10时30分-2025年06月1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申请。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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