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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城市再生水厂一期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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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城市再生水厂一期工程施工 / 标段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212-510182-04-01-224708】第FGQB-05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湔江自然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湔江自然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12-510182-04-01-224708】第FGQB-056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致和街道百祥村;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设计处理规模为3万m3/d(预留二期3万m3/d,二期达6万m3/d),配套建设厂外调节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系统、强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尾水处理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等的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进出水管线工程等。(项目不涉及污泥处置);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相关工作;

2.5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7招标控制价:216516242.8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可以是独立的施工业绩,可以是属于一个联合体项目的施工业绩,也可以是EPC类的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2日起……下载招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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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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