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有轨电车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5年第一批生产性物资采购项目(供电及机电)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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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运营分公司2025年第一批生产性物资采购项目(供电及机电)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134.1745万元 , 招标人为 苏州高新有轨电车
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
产品投标; (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2年05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轨
道交通类)金额20万元及以上与本项目类似物资(供电及机电)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证
明材料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运营分公司2025年第一批生产性物资采购项目(供电及机电)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运营分公司2025年第一批生产性物资采购项目(供电及机电)项目:
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2年05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轨道交通
类)金额20万元及以上与本项目类似物资(供电及机电)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19 09:00到2025-05-2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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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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