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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2025年沪昆线集中修配合大机综合维修及外观整治作业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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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工务段2025年沪昆线集中修配合大机综合维修及外观整治作业项目已通过上海工务段党政联席会议和业务外包信息管理系统的审批,建设资金来自线路维修成本,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工务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沪昆、海南联络线、沪春线、虹封、黄封、李莘联络等线210km。
2.2 项目内容:
为落实工务系统2025年沪昆线集中修大机综合维修实施计划,全面提升段管内沪昆线、上海南联络线、沪春线、虹封、黄封、李莘联络等线的轨控设备质量及线路道床外观,依据《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系统委外项目管理办法》(工综函〔2021〕476号)第三章第七条和《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工务段关于公布(上海工务段委外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工经〔2021〕96号)第三章第八条相关原则,车间劳力不足且自行实施较委外实施明显不具备经济性条件,计划采用业务外包对集中修施工地段进行配合整治。
2.3 计划工期: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5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含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准入单位,施工单位信誉评价等级C级及以上。
3.3 企业业绩要求
无要求。
3.4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1)项目经理要求
1)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2024年1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2)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3.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2018〕76号)公布的失信“黑名单”,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证明材料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9)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证明材料说明: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10)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记录。
(11)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13)投标单位需具备定置家具及室内装修资质条件。
(14)未被集团公司“段管工程管理信息平台”施工单位信息库列入不良行为挂牌未整改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期限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19日17时00分,报名单位经招标人审核合格后于5月20日前将招标文件发至合格单位报名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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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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