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大道南地块铁矿采空塌陷防治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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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大道南地块铁矿采空塌陷防治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铜山经济开发区
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利民大道南地块铁矿采空塌陷防治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
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利国镇西部,新G104国道西侧,利民大道南侧,磨山北侧;
2.1.2建设规模:对场地内废弃的东通风井、5号、7号生产竖井(A区)进行封井处理。
2.1.2合同估算价:约590.9万元;
2.1.3工期要求:8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利民大道南地块铁矿采空塌陷防治工程,对场地内废弃的东通风井、5
号、7号生产竖井(A区)进行封井处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筑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
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
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
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
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
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
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
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
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 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
存款账户汇出)、 ☑ 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
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5月16日至2025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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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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