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创联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连云港市城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般固废污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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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连云港创联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连云港市城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般固废污泥处置项
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104万元 , 招标人为 连云
港创联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连云港创联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连云港市城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于污水处理过
程中年产含水率70%-80%一般固废污泥约4000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创联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连云港市城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般固废污泥处置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连云港创联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连云港市城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般固废污泥处置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污泥处置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
3.3具有排污许可证;
3.4投标人须是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在册单位,同时能够按环保部门要
求填报(提供管理系统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
规问题而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
库(详见附件);
3.8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
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3.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
罪记录,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
诺书”)
(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
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
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
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
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15 00:00到2025-05-21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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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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