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采购人:云南省司法厅项目名称:云南省司法厅采###市地铁5号线车站灯箱广告牌公共法律服务宣传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云南省司法厅需###市地铁5号线十二封灯箱、列车PIS屏媒体进行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广告投放,该项目由云南省司法厅提供广告素材,供应商对广告素材进行设计和制作完成广告成片,广告成片经云南省司法厅审核通过后,由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完成各项审查工作并安排###市地铁5号线媒体进行发布。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次拟采购的项目为云南省司法厅采###市地铁5号线车站灯箱广告牌公共法律服务宣传项目,唯一供应商昆明优****公司是昆明轨道交通五号线建****公司授权拥###市轨道交通5号线车站及列车广告资源独家经营的授权单位,在本项目中昆明优****公司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基于以上情况,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种情况:“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规定。故申请由昆明优****公司作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昆明优****公司。地址:云南###市高新区M2-7地块磊鑫花园1幢2单元9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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